一、对面向对象三大机制
– 封装,隐藏内部实现
– 继承,复用现有代码
– 多态,改写对象行为
二、从设计原则到设计模式
1、 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– 客户无需知道所使用对象的特定类型,只需要知道对象拥有客户所期望的接口。
2、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类继承 – 类继承通常为“白箱复用”,对象组合通常为“黑箱复用”。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,子类父类耦合度高;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,耦合度低。
3、 封装变化点 –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,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,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,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。
三、面向对象设计原则
1、单一原则(SRP,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
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2、开放封闭原则(OCP,Open Closed principle)
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(对扩展开放,对更改封闭)。
3、Liskov 替换原则(LSP,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
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。
4、依赖倒置原则(DIP,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)
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,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;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,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。
5、接口隔离原则(ISP,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
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。